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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2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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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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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周三)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四、宣读有关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大会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
(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六、推选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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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记录上签名。

十四、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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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
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
常秩序。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
务组登记,并填写 “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
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
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
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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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十、本次大会审议了大会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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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间行使表决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实行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两种方式。

    二、本次大会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三、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
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
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
确表决意见。

    五、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七、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
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八、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完成后,请及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交给
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十、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一、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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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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