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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1-2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华懋科技
         证券代码:603306




            2021 年 1 月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议案一: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
案.................................................................................................................................... 9

议案四: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错
误!未定义书签。




                                                                   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
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会股东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
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
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为保证会议效率,在本次所有议案审议后才进行股东提问
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发言。每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应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发言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两次且不超过 5 分钟。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出席会议登记日,出示身份证明,填
写“发言登记表”。股东按照“发言登记表”持股数量多少的顺序发言,主持人可安
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
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六、会议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3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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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人员

    2021 年 1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

    (四)会议列席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五)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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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2、记名投票表决(由股东、监事及律师组成的表决统计小组进行统计);

   (六)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等待接收网络投票结
果;

   (七)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与会董事等人员在会议决议及记录上签字;

   (九)宣布会议结束。




                                 6
议案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增设预留权益 541.77 万份,原计划授予的 2,167.11
万份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即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增加至 2,708.8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8.77%。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2,167.11
万份,预留 541.77 万份。
    公司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此议案将取消并替代原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7
议案二: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此议案将取消并替代原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8
议案三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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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等;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10
议案四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
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
    3、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
    4、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最终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
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最终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
定的金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本次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
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
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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