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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2021年1月25日以书面发出。本次会议由王锋道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提出异议。

    2、监事会核查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在征
询公示意见的基础上,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核查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