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694,6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0.023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晋清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少琳出席了会议、高管张初全、曹耀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含恢复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表决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含恢复表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决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含恢复表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决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含恢复表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决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92,692,170 99.9973 2,500 0.002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15,507,120 99.9838 2,500 0.0162 0 0.0000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15,507,120 99.9838 2,500 0.0162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 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
3 15,507,120 99.9838 2,500 0.0162 0 0.0000
期权激励计划事 宜的 议
案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
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15,507,120 99.9838 2,500 0.0162 0 0.0000
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4 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 1、2、3、4 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利民、李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