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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7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1 年 9 月 6 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541.77 万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共计 10 天。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
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
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
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9 月 6 日
    2、授予数量:541.77 万份
    3、授予人数:5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行权价格(调整后):22.018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
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可行权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
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9 月 30 日)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7、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比例

 蒋卫军          副总经理        112.87            4.17%               0.37%

             董事会秘书、财
 肖剑波                          90.29             3.33%               0.29%
                 务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8.61           12.50%               1.10%
      (共 3 人)

          合计                   541.77           20.00%               1.76%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不含华懋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核实,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
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
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541.77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2.0189 元/股。

    三、预留授予后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假设预
留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
则 2021 年至 2024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0,833.70          1,920.71      6,360.30        1,984.09        568.61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 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
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5 名激励对象 541.77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
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
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以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华懋科技不存在不符
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