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减少2022-10-24
股票代码:603306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603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319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 层 301
权益变动性质: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引起的股票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2 / 18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四节 其它重要事项................................................................................................ 13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16
3 / 18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公司、上市公司、华懋科技 指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澈管理、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
指
让方 限公司
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波新点、新点基石 指
伙)
远澈管理将其持有的宁波新点 0.11%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企业份额转让给自然人陈艳,并不再担任
宁波新点的普通合伙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 18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MW2P66
法定代表人:李国举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3198
经营期限: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39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咨询,会务服
务,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品牌管理、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
公关活动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 层 30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远澈管理 100%股权份额,
具体如下:
5 / 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澈管理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
权
1 李国举 男 中国 董事长、经理 北京 否
2 唐润江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是
3 赵罡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4 段莹莹 女 中国 监事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6 / 1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点基石持有公司 7.05%的股权,新点基石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订《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新点基石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
东阳华盛行使。
7 / 1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远澈管理基于其自身经营需要,转出其持有的全部新点基石合伙企业份额,
并不再担任新点基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远澈管理不再持有上
市公司任何权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1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澈管理作为新点基石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 21,876,7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5%。本次
权益变动后,远澈管理将其持有的新点基石 0.1086%的合伙企业份额全部转让给
自然人陈艳,并不再担任新点基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远澈管理不再持有上市公
司任何权益。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同时,新点基石的有限合伙人芜湖远澈方瑾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澈方瑾”)将其持有的 15,109.465 万元份额、
12,890.0535 万元分别转让给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国
投”)及蒋昶,转让完成后,远澈方瑾不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芜湖济康善道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100% … … 有限合伙人 99.96%
普通合伙人
远澈管理 0.04%
远澈方瑾 蒋昶
0.1086% 普通合伙人 60.8035% 有限合伙人 39.0879% 有限合伙人
新点基石
本次转让后:
夫妻关系
陈艳 东阳国投 蒋昶
0.1086% 普通合伙人 32.8110% 有限合伙人 67.0804% 有限合伙人
新点基石
9 /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普通合伙份额和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1、协议签约方
转让方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方二:芜湖远澈方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一:陈艳
受让方二:蒋昶
标的企业: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财产份额转让
在东阳国投根据其作为财产份额受让方参与签署的《份额转让协议》项下约
定支付完毕所有财产份额转让价款后:
(1) 转让方一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 500,000 元转让予受让方一并退出新点基
石。鉴于前述财产份额对应的出资尚未实缴,因此各方同意,前述财产份额的转
让对价为零元。前述财产份额对应的 500,000 元出资义务,由受让方一在交割日
后履行。受让方一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前述财产份额。
(2) 转让方二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 128,905,349.68 元转让予受让方二并退出
新点基石。鉴于转让方二已通过获得减持收益收回前述财产份额对应的全部
128,905,349.68 元实缴出资,因此各方同意,前述财产份额已实际归属于受让方
二,受让方二无需再支付任何对价。受让方二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前
述财产份额。
各方同意,自上述财产份额转让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后(具体见下文),
受让方一成为新点基石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受让方二成为新点基石的
有限合伙人。
3、财产份额转让交割及后续
在东阳国投已按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期向转让方二支付完毕全部财
产份额转让价款的前提下(东阳国投付款当日称为“付款日”),付款日后,各方
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毕财产份额转让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明确起见,包
10 / 18
括财产份额转让、合伙人的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变更以及合伙协议
变更)(完成前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
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就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份额转让协议》
1、协议签约方
转让方:芜湖远澈方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及价款支付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财产份额转让予受让方并退出新点基石,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198,581,343.27 元。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前述财产
份额。
3、违约责任
若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的,则
受让方应当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0.3‰)的标
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转让方已足额收到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之日止。
各方同意,如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
的,则转让方有权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受让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对
此转让方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 18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新点基石存在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名称 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情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784
况
权益变动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4日
时间
股东名 减持均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称 价
2022.07.06 人民币普 29.34 1,700,000 0.55
通股
2022.07.07 人民币普 28.24 1,010,000 0.33
通股
大宗交易
宁波新
2022.07.14 人民币普 26.45 1,134,000 0.37
点
通股
2022.07.14 人民币普 24.99 2,236,000 0.73
通股
合计 6,080,000 1.98
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
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12 / 18
第四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 1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国举
2022 年 10 月 19 日
14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普通合伙份额和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份额转让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92-7795188 传真 0592-7797210
联系人 肖剑波、臧琨
15 /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厦门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 603306
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人名称 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 层 301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远澈管理通过控制宁波新点,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1,876,79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7.05%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0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0.00%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合伙份额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16 / 18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并非公司的控股控股或实际控制人,而系将原控制的合伙企业(宁波新点)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控股股东(东阳华盛)行使。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注:不适用。
17 / 18
(本页无正文,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国举
2022 年 10 月 19 日
18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