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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懋科技:申港证券关于华懋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3-2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与华懋(厦
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签署《保荐协议》,对前次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行督导
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华懋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69,004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32.23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69,004 股,募集资金总额 717,729,998.92 元。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 14,354,5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03,375,398.94 元,已由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 129950100100259799 的人民币账户 493,375,398.94 元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 4100020529200025777 的人民币账户
210,00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3,847.38 元(其中律师费 660,377.36
元、会计师审计及验资费 61,320.75 元、登记费 21,008.49 元、印花税 351,140.78 元)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2,281,551.5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821 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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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度以前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7,012,474.43 元,2022 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67,827,200.26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经完工,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已全
部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销户余额 4,598.77 元,已经转
入公司一般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到位                                                   703,375,398.94
2、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17,459,482.67
3、发行费                                                          -1,093,847.38
4、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5,245,691.78
5、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734,839,674.69
6、专户销户余额转入一般户及手续费                                      -4,598.77
7、手续费                                                            -142,452.55
8、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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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申港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申港证券担任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申
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
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金证券尚未完成
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港证券承接。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其中本年度销户的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销户日期                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
                     129950100100259799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司厦门杏林支行                                                      部件扩建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
                     4100020529200025777      2022 年 07 月 06 日
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部件扩建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82.72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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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
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
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3)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现金管理情况
如下:

                                                                      实际
         银行             类别        金额(万元)      存入日期                  年利率
                                                                      结清日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2-15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4-1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5-16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6-28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8-30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三年大额存单        1,000.00     2020-7-10    2022-10-17   3.55%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7 天通知存款            600.00   2021-12-31   2022-1-18    2.03%
   注:实际结清日系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或转让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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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950100100259799)销户时,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4,598.77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记录、募集资金使用记录及原始凭
证、销户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港证
券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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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71,77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2.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483.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已变更
                                              调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计可实现    际实现的    本年预计
                                              资总   金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生重大变化
                        更(如      总额                                        (2)                             (4)=(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效益
                                              额     (注 3)                                (3)=(2)-(1)
                          有)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
                          无      71,773.00          71,773.00    6,782.72     73,483.97           1,710.97           102.38    2022 年     19,245.59   19,787.26     是             否
 件扩建项目

        合计                      71,773.00          71,773.00    6,782.72     73,483.97           1,710.97           102.38                19,245.59   19,787.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三(四)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参见三(七)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 71,773.00 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1,544.84 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 70,228.16 万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承诺投入金额。2017 年 8 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
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页无正文,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刚                  董本军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