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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鞍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2015-10-2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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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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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穆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81.84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333,387.56               2,803,879.33                      -52.44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15,980,380.43              314,893,225.70                           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          41,213,889.47              35,129,051.87                        17.3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4,201,401.76              27,987,813.48                        22.20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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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8.29                    10.19           减少 1.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4637                   0.4684                        -1.0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637                   0.4684                        -1.01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4,816,695.74         8,395,285.75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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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769,353.31       -1,382,798.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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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
          合计                      4,047,342.43           7,012,487.7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349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辽宁福鞍控股      60,956,250        60.96   60,956,250                     15,500,000      境内非国
                                                               质押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李士俊             7,125,000         7.13    7,125,000                                     境内自然
                                                                无
                                                                                               人
万洪波             5,625,000         5.63    5,625,000                                     境内自然
                                                                无
                                                                                               人
中融人寿保险         722,528         0.72              0                                      其他
有限公司-分                                                    未知
红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         352,894         0.35              0                                      其他
有限公司分红                                                   未知
保险产品
蔡彪                 346,049         0.35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阮寿国               312,700         0.31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中融人寿保险         270,000         0.27              0                                      其他
有限公司-万                                                    未知
能险
穆建华               225,000         0.23      225,000                                     境内自然
                                                                无
                                                                                               人
中融人寿保险         199,900         0.20              0                                      其他
有限公司-万                                                    未知
能保险产品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722,528                                   722,528
                                                                 人民币普通股
红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352,894                                   352,894
                                                                 人民币普通股
红保险产品
蔡彪                                               346,049       人民币普通股                346,049

                                              6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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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寿国                                              312,7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270,000                             312,700
                                                              人民币普通股
能险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199,900                             1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能保险产品
尹敏                                                18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9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180,900                             180,900
                                                              人民币普通股
司
林苏武                                              17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600
杜建华                                              16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无
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无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主要为本期票据保证金减少
                     85,393,391.97     129,811,435.60    -34.22
                                                                  所致
   应收票据                                                       主要为本期收到票据减少所
                     14,962,000.00     50,538,090.67     -70.39
                                                                  致
   应收账款         274,521,497.78     192,926,162.51     42.29   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主要为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35,266,137.09     23,282,492.47      51.47
                                                                  所致
   其他应收                                                       主要为本期收回出口退税所
                        129,880.20        454,386.39     -71.42
   款                                                             致
   在建工程           6,281,277.41     29,806,240.56     -78.93   主要为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其他非流                                                       主要为上期预付工程款、设备
                      5,996,530.76     29,847,110.85     -79.91
   动资产                                                         款转在建所致
   短期借款         190,000,000.00     285,049,596.17    -33.34   主要为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68,722,500.00     120,780,505.00    -43.10   主要为本期偿还应付票据所

                                              7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致
   应付账款                                                    主要为本期支付货款增加所
                  36,639,765.11     56,583,312.71     -35.25
                                                               致
   预收款项                                                    主要为本期预收账款减少所
                   3,369,985.36       4,940,434.57    -31.79
                                                               致
   应付利息                                                    主要为本期应付利息已还清
                                -      606,300.20    -100.00
                                                               所致
   应付股利                                                    主要为本期尚未分配股利所
                                -     4,494,000.00   -100.00
                                                               致
   其他应付                                                    主要为本期支付增加所致
                     325,368.93        585,804.08     -44.46
   款
   一年内到                                                    主要为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期的非流                     -   60,000,000.00    -100.0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10,000,000.00    -72.73   主要为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33.33   主要为本期新股发行所致
   资本公积                                                    主要为本期新股溢价发行所
                 388,256,944.86     173,383,344.86    123.93
                                                               致
   未分配利                                                    主要为本期尚未分配股利所
                 118,160,154.70     76,946,265.23      53.56
   润                                                          致


(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变动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                                                  主要为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3,982,517.74       1,910,978.85    108.40
   附加
   财务费用       14,289,209.54     24,337,351.61     -41.29   主要为本期偿还贷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                                                  主要为本期支付手续费增加
                     720,495.94         50,000.00    1340.99
                                                               所致


      项目        2015年7-9月        2014年7-9月     变动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                                                  主要为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1,608,045.61       1,009,201.09     59.34
   附加
   销售费用                                                    主要为本期运输费用减少所
                     956,250.26       2,201,636.85    -56.57
                                                               致
   财务费用        1,415,299.56       6,764,539.18    -79.08   主要为本期偿还贷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                                                  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
                   4,816,695.74       1,519,061.91    217.08
                                                               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517,830.27        988,800.93     255.77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变动率%             主要原因
   收到的其他                                                  主要为收到其他有关现金增
                  31,363,262.72     16,275,773.61      92.70
   与经营活动                                                  加所致

                                           8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                                                     主要为本期支付的税金增加
                       27,014,123.17    18,812,543.05       43.60
     税费                                                           所致
     支付的其他                                                     主要为上期支付其他现金增
     与经营活动        17,825,784.06    50,439,615.83      -64.66   多所致
     有关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                                                     主要为本期贷款减少所致
                      172,139,435.22   359,052,978.18      -52.06
     到的现金
     分配股利、                                                     主要为上期分配股利本期尚
     利润或偿付                                                     未分配股利所致
                       17,599,331.31    51,109,780.00      -65.57
     利息支付的
     现金
     汇率变动对                                                     主要为本期汇率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
                        3,127,553.22        76,480.00     3989.37
     等价物的影
     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
                                                                                      是      能及
                                                                                 是
                                                                                      否      时履
                                                                                 否
                                                                                      及      行应
                                                                                 有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时      说明
                                         承诺内容                                履
  景        类型     方                                               期限            严      未完
                                                                                 行
                                                                                      格      成履
                                                                                 期
                                                                                      履      行的
                                                                                 限
                                                                                      行      具体
                                                                                              原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与首次             实际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控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人吕
                                                                       个月
的承诺             世平    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9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
                           等原因而失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
                           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与首次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控股
                           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股东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个月
的承诺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
                           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福
                   持股
与首次                     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2014/04/14
                   5%以
公开发      股份                                                     上市后 12
                   上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个月
                   东李    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的承诺
                   士俊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
                           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
                           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
                   持股
与首次
                   5%以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上股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上市后 12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东万                                              个月
的承诺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
                   洪波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
                           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10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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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效。


                   间接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与首次             持股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5%以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上股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个月
的承诺             东吴    有的股份。
                     迪
                           吕世平(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的实际控制人,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与首次             实际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解决
公开发             控制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2012/02/23
            同业                                                                 否   是
行相关             人吕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长期有效
            竞争
的承诺             世平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鞍重工”)的控股股东,特郑
与首次
            解决           重声明如下:
公开发             控股
            同业           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     长期有效     否   是
行相关             股东
            竞争           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
的承诺
                           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
                           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

                                              11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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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进一步作出以
                           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
                           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
                           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
                           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
                           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
                           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李士俊(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
                           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持股
与首次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解决   5%以
公开发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同业   上股                                             长期有效    否   是
行相关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竞争   东李
的承诺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士俊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12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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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万洪波(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
                           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持股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与首次
            解决   5%以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公开发                                                            2012/02/23
            同业   上股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否   是
行相关                                                             长期有效
            竞争   东万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的承诺
                   洪波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吴迪(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间接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与首次             持股
            解决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公开发             5%以                                           2012/02/23
            同业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否   是
行相关             上股                                            长期有效
            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的承诺             东吴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迪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13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
                           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承诺: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措施实施完
                           毕,公司股价仍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与首次                     时,福鞍重工将在该情形出现 5 个交易日
                                                                    2014/04/14
公开发      稳定           内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
                   公司                                             上市之日起   是   是
行相关      股价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年内
的承诺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 公司单一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
                           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④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
                           ⑤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14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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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 回购结果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
                           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
                           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福鞍控股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具体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内
                        提出增持福鞍重工股份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与首次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 2014/04/14
公开发      稳定   控股
                        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福 上市之日起 是 是
行相关      股价   股东
                        鞍控股增持股份的计划。              三年内
的承诺
                        (2)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除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 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② 福鞍控股单一年度用于股份增持
                        的资金为不少于其最近一次从福鞍
                        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20%;
                        ③ 单一年度福鞍控股用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福
                        鞍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福鞍控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
                                             15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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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重工获
                           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
                           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
                           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上述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
                           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
                           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
                           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制
                           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
与首次
                           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公开发      股份                                                  2014/04/14
                   公司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否   是
行相关      回购                                                   长期有效
                           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的承诺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
                           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
                           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
                           份。
                           若公司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与首次      股份   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             2014/04/14
                                                                               否   是
公开发      回购   股东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长期有效
                                             16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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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                     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的承诺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
                           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
                           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
                           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制
                           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
                           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
                           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
                           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
                           份。
                           若福鞍控股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
                           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
                           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的规
                           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首次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
公开发      赔偿                                                  2014/04/14
                   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若未按上述                否   是
行相关      损失                                                   长期有效
                           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的承诺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             实际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承诺:如果公司首
公开发      赔偿   控制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   2014/04/14
                                                                               否   是
行相关      损失   人吕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长期有效
的承诺             世平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
                                             17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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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其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应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如果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其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与首次
                           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公开发      赔偿   控股                                            2014/04/14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否   是
行相关      损失   股东                                             长期有效
                           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的承诺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
                           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其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就公司上市后其所
                           持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
                           下: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
                           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
与首次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控股
                           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上市之日起   是   是
行相关      减持   股东
                           予以公告。                                5 年内
的承诺
                           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
                           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李士俊就公司上市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持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持股
与首次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5%以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
                   上股                                            上市之日起   是   是
行相关      减持           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
                   东李                                              3 年内
的承诺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
                   士俊
                           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18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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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
                           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万洪波就公司上市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持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
                           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
                   持股
与首次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
                   5%以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上股                                            上市之日起   是   是
行相关      减持           予以公告。
                   东万                                              3 年内
的承诺                     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洪波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
                           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与首次
                           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
公开发                                                             2014/04/14
            其他   公司    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否   是
行相关                                                              长期有效
                           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的承诺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辽
                           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福鞍控股未能履行在福鞍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
                           声明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避免同
与首次
                           业竞争的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公开发             控股                                            2014/04/14
            其他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                 否   是
行相关             股东                                             长期有效
                           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的承诺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
                           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红,
                           同时福鞍控股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福鞍控股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             实际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
                                                                   2014/04/14
公开发      其他   控制    世平承诺:                                           否   是
                                                                    长期有效
行相关             人吕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19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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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世平    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
                           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李士俊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
                           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持股
与首次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5%以
公开发                     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2014/04/14
            其他   上股                                                          否   是
行相关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      长期有效
                   东李
的承诺                     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
                   士俊
                           红,同时本人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万洪波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
                           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持股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与首次
                   5%以    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公开发                                                              2014/04/14
            其他   上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                  否   是
行相关                                                               长期有效
                   东万    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
的承诺
                   洪波    红,同时本人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
                                                         公司名称
                                                                      司
                                                       法定代表人     穆建华
                                                             日期     201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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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393,391.97              129,811,435.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962,000.00               50,538,090.67
  应收账款                                          274,521,497.78             192,926,162.51
  预付款项                                          35,266,137.09               23,282,492.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9,880.20               454,386.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7,251,661.62             165,909,793.0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25,419.32              10,301,517.35
    流动资产合计                                    565,149,987.98             573,223,878.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8,219,097.73               8,731,388.08
  固定资产                                          394,237,078.67             373,947,621.06
  在建工程                                            6,281,277.41              29,806,240.56

                                          21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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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666,917.91             26,630,090.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0,442.66             4,395,484.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96,530.76            29,847,110.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4,951,345.14           473,357,935.99
      资产总计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000,000.00           285,049,596.1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8,722,500.00            120,780,505.00
  应付账款                                     36,639,765.11             56,583,312.71
  预收款项                                       3,369,985.36             4,940,434.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83,303.61               956,342.07
  应交税费                                       3,370,528.14             2,865,841.01
  应付利息                                                                  606,300.20
  应付股利                                                                4,494,000.00
  其他应付款                                      325,368.93                585,804.0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3,511,451.15           536,862,135.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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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2,062,448.41            56,279,734.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062,448.41           166,279,734.16
      负债合计                                        385,573,899.56           703,141,869.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88,256,944.86           173,383,344.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110,334.00            18,110,334.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8,160,154.70            76,946,26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217,824.45            120,791,200.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982,000.00            50,338,090.67
  应收账款                                            267,603,362.22           189,233,305.83
  预付款项                                            33,500,139.79             21,044,617.11

                                            23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3,300.20                454,386.39
  存货                                         138,100,066.01           159,111,987.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45,562.34             8,390,263.83
    流动资产合计                               523,682,255.01           549,363,851.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4,659,279.64           104,659,279.64
  投资性房地产                                   8,219,097.73             8,731,388.08
  固定资产                                     254,294,874.77           269,473,189.92
  在建工程                                       6,281,277.41             5,125,961.9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336,666.14             21,214,020.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30,149.56             2,117,410.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49,530.76             6,245,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2,170,876.01           417,566,750.65
      资产总计                                 925,853,131.02           966,930,602.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000,000.00           201,349,596.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8,722,500.00            123,580,505.00
  应付账款                                     37,236,040.29             56,353,496.01
  预收款项                                       3,314,550.36             4,939,999.57
  应付职工薪酬                                    610,925.04                563,734.59
  应交税费                                       1,788,172.52             1,361,326.63
  应付利息                                                                  606,300.20
  应付股利                                                                4,494,000.00
  其他应付款                                   18,289,608.81             51,011,929.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24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9,961,797.02           504,260,887.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527,826.25             35,510,060.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527,826.25            145,510,060.26
      负债合计                                        332,489,623.27           649,770,947.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88,429,914.37           173,556,314.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110,334.00             18,110,334.00
  未分配利润                                          86,823,259.38             50,493,005.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3,363,507.75           317,159,654.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5,853,131.02           966,930,602.27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月)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04,338,620.48     105,095,593.99     315,980,380.43   314,893,225.70
其中:营业收入          104,338,620.48     105,095,593.99     315,980,380.43   314,893,225.70
      利息收入

                                            25 / 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1,686,854.01      97,028,578.71   274,269,722.09   281,729,310.38
其中:营业成本              79,449,544.88      78,623,221.54   230,344,959.50   231,560,405.6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
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         1,608,045.61       1,009,201.09     3,982,517.74     1,910,978.85
加
        销售费用                  956,250.26    2,201,636.85     4,913,757.92     4,555,273.86
        管理费用             5,353,932.70       4,710,156.04   16,327,573.33     13,902,495.99
        财务费用             1,415,299.56       6,764,539.18   14,289,209.54     24,337,351.61
        资产减值损失         2,903,781.00       3,719,824.01     4,411,704.06     5,462,804.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2,651,766.47       8,067,015.28   41,710,658.34     33,163,915.32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816,695.74       1,519,061.91     8,395,285.75     8,521,453.21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70,010.20                      720,495.94          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17,298,452.01       9,586,077.19   49,385,448.15     41,635,368.53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17,830.27         988,800.93     8,171,558.68     6,506,316.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3,780,621.74       8,597,276.26   41,213,889.47     35,129,051.87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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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780,621.74    8,597,276.26   41,213,889.47    35,129,051.87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780,621.74    8,597,276.26   41,213,889.47    35,129,051.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780,621.74    8,597,276.26   41,213,889.47    35,129,051.87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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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378              0.1146            0.4637            0.4684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378              0.1146            0.4637            0.4684
(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100,298,336.74      104,669,952.98       305,179,412.92   305,917,080.86
  减:营业成本            80,223,663.77      78,593,148.61        231,993,788.98   233,304,734.17
      营业税金及附         1,376,792.12          876,873.94         3,368,627.23     1,298,520.16
加
      销售费用                  956,250.26     2,201,636.85         4,913,757.92     4,555,273.86
      管理费用             4,539,595.77        4,033,911.65        14,073,084.13    11,957,441.16
      财务费用                  492,141.04     5,168,289.09        10,669,461.14    19,005,356.61
      资产减值损失         2,671,658.17        3,713,768.05         3,831,019.94     5,072,144.8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0,038,235.61      10,082,324.79         36,329,673.58    30,723,610.0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348,206.26        1,179,072.45         7,160,234.01     7,501,484.83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70,010.20                            720,495.94         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4,216,431.67      11,261,397.24         42,769,411.65    38,175,0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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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704,827.00       1,262,687.15       6,439,158.23     5,453,184.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511,604.67       9,998,710.09      36,330,253.42    32,721,910.31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11,604.67       9,998,710.09      36,330,253.42    32,721,910.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1151              0.1333         0.4087             0.4363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1151              0.1333         0.4087             0.4363
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29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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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4,364,813.07           279,931,112.7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60,533.86             8,908,713.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363,262.72             16,275,773.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388,609.65           305,115,599.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9,300,840.37           215,423,051.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914,474.49             17,636,509.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014,123.17             18,812,543.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25,784.06             50,439,615.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055,222.09           302,311,72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3,387.56             2,803,879.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1,842.90             1,207,431.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842.90             1,207,4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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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3,697,442.62             19,139,056.4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97,442.62             19,139,056.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05,599.72           -17,931,624.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9,873,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2,139,435.22           359,052,978.1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2,013,035.22           359,052,978.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4,489,031.39           331,377,522.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599,331.31             51,109,78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2,681.13                780,386.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911,043.83           383,267,689.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98,008.61           -24,214,711.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27,553.22                 76,48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42,667.55           -39,265,976.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124,060.51             53,594,622.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981,392.96            14,328,646.21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4,059,003.76           278,071,108.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60,533.86             8,908,713.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89,723.23             8,540,073.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1,309,260.85           295,519,8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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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3,384,364.61           236,724,179.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772,299.50             12,825,091.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440,192.57             11,282,339.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88,864.02             28,226,53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585,720.70           289,058,14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76,459.85             6,461,753.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9,644.90              1,170,839.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9,644.90              1,170,839.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853,717.53             2,466,296.0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53,717.53             7,466,296.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4,072.63             -6,295,456.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9,873,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1,239,435.22           317,152,978.1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113,035.22           317,152,978.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2,589,031.39           291,477,522.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977,597.50             46,521,580.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1,426.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388,055.52           337,999,102.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24,979.70            -20,846,124.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27,553.22                 76,48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297,999.56           -20,603,346.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103,825.00             33,430,475.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805,825.44            12,827,128.27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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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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