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辽宁 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份”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福鞍股份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注册 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 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 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 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管理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666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 19,950,90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17.19 元,募集资金总 额 342,955,988.1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977,037.1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对发行人 2017 年 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致同验 字 (2017)第 110ZC0361 号《验资报告》。 1、专户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山 分 行 50920188000132230 账 户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鞍 山 分 行 8110401014000359567 账户和 8112901012600430623 账户之中。2017 年 11 月,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 2 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3 月,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福鞍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共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解除。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罗颖和杜畅对该 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8 年,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 好。 2、专户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5,141,877.02 元, 各专户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50920188000132230 426,862.14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8110401014000359567 3.04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8112901012600430623 14,715,011.84 合计 15,141,877.02 (二)募集资金使用 1、补充流动资金 福鞍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福鞍股份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开设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040101400035956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福鞍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之前已由福鞍股份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止,福鞍股份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0,062.23 万元,拟置换 预先投入金额 10,062.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号 资额 入金额 金额 重大能源装备的关键部件 1 31,495.60 10,062.23 10,062.23 智能制造加工项目 合计 31,495.60 10,062.23 10,062.2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5154 号)。 2017 年 11 月 28 日,福鞍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福鞍股份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福鞍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福鞍 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福鞍股份实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福鞍股份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 2018 年 8 月 27 日,福鞍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福鞍股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7,967.29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244.3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15,207.47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 费 36.90 万元)。福鞍股份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后募集资 金转出专户后的 12 个月内。 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福鞍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2018 年 8 月 28 日,福鞍股份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7,930.23 万元, 其中 2018 年当年投入 1,04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 募集资金总额 33,097.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30.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更项目(含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用状态日 部分变更) ① ② 金额的差额 ④=②/① (万元) 效益 重大变 期 ③=②-① 化 重大能源装 2019 年 8 建设期 备的关键部 建设期未 否 31,495.60 31,495.60 31,495.60 1,040.00 15,130.23 16,365.37 48.04% 月 未产生 否 件智能制造 产生效益 效益 加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2,800.00 2,800.00 2,800.00 - 2,8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34,295.60 34,295.60 34,295.60 1,040.00 17,930.23 16,365.37 — — — — — 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建设期未产生效益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否 5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23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23 万元,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0,062.23 万元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3,700.00 万元(含 13,700.00 万元)的部分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 13,7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否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否 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1539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福鞍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颖 杜 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