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一创投行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23-01-3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核查意见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李士俊、李晓鹏、李晓飞、魏福俊、魏帮购
买其合计持有的天全福鞍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全福鞍”或“标的
资产”)100%的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福鞍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现就福鞍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如下:
福鞍股份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股票涨跌幅如下:
最后 1 个交易日(2022 年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4 月 29 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福鞍股份股票(元/
23.95 24.50 -2.24%
股)
上证综指
3,047.06 3,266.60 -6.72%
(000001.SH)
上证工业指数
2,762.37 3,013.33 -8.33%
(000004.SH)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福鞍股
份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
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福鞍股份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曾艳宁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德平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