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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瑞鞍”),是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川瑞鞍担保的

        额度为人民币 9,8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四川瑞

        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695.47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四川瑞鞍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担保金额:9,8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
                    5、担保期限:

                    四川瑞鞍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期限

              36个月。本次贷款用于补充四川瑞鞍的流动资金。

                    公司为上述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9,800万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四川瑞鞍的控股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

              民币10,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四川瑞鞍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由公司为

              上述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9,800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经营范围                      隶属关系
                  表人                   (万元)

                           四川省雅安
  四川瑞鞍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市芦山县经                                                                 参股子公
  新材料科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制
           杨书展          济开发区创    30,000                                                       司(参股比
  技有限公                                           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业 大 道 11                                                                例 49%)
  司                                                 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号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万元)

公司   会计期                                 银行贷款总    流动负债总                资产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名称     间                                         额          额                     债率

四川   2022 年
瑞鞍   度 /2022    119,212.66   104,532.22   27,762.29      69,084.92    14,680.44    87.69%   62,994.55   -3,568.79
新材   年末




                                                           2
料科   2023 年
技有   1-3   月
                  122,837.96   108,690.54   33,188.18    68,297.01    14,147.42   88.48%     28,875.29   -1,549.75
限公   /2023 年
司     3 月末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形成说明

                   关联关系形成说明:公司副董事长吕思琦女士在四川瑞鞍担任董事长,形成

                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24.44%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3.9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                               51%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瑞鞍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期限

                36个月。公司为上述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提供人民币9,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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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

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议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参股公司本次融资对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

有利于其发展,公司担保比例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所

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

于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

营活动能够有效控制,且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债务约定,

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担保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各子公司合计担保总额56,112.31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6%。包括:为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50万元;为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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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66.84万元;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95.47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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