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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4-17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诚
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 司 201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203,2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元(含税)。我们认为:该
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等因素,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公
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系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2018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 2018 年度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和公司长远发
展战略的,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经营需要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贵翔、吴晖、杨鹰彪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