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2018-09-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保荐机构”)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上市公
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诚邦股
份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
170 号文批准,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82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59.24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69.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93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总额 净额 使用金额
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域经营
1 19,344.38 16,878.52 7,701.77 9,176.75
中心项目
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域经营
2 13,106.93 11,436.17 64.26 11,371.91
中心项目
3 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 2,354.87 2,354.87 356.99 1,997.88
合计 34,806.18 30,669.56 8,123.02 22,546.54
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延长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投项目“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项目建设期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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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设计院扩
建及设立设计分院”项目建设期 2 年。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查阅了诚邦股份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延长
“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同意诚邦股份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设计
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项目建设期 2 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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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邦生态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 靖
李永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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