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为参股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诚
创”)。
担保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
份”)、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方利强先生之配偶李敏女士,三方为东方
诚创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质押标的:诚邦股份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9%股权做为质押,杭州联创纵
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纵诚”)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0%股权做
为质押。
担保金额:项目融资贷款人民币25,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人民币11,8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诚创因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汾分行”) 申请项目融资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
借款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2、借款规模:人民币25,000万元;
3、借款期限:11年;
诚邦股份、诚邦股份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方利强先生之配偶李敏女士三方
联合为本次贷款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诚邦股份以其持有的
东方诚创9.9%股权做为质押,联创纵诚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0%股权做为质押。
本次公司拟为东方诚创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高河桥路东59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兵
(五)注册资本:6994.06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勘测、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444.48万元,
净资产为6,994.0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东方诚创与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发生《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
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东方诚创经营过程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
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东方诚创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
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诚创。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
东方诚创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综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6,800万元,本公司对
外担保 余额 为 36,800 万元 ( 其中 对 丽 水诚 邦景观 工程 有限 公司 担保金 额为
4,500万元,对缙云诚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7,300万元,对东方诚创
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占经审计的2018年三季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4.64%。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