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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需更新)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祥,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继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利锋,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章祥、签字会计师郑利锋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继佳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连续服务年限:10 年


    (四)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000,000.00 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50,000.00
元内控审计费用 250,000.00 元。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范围和实际工作量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资格
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
专业资质及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