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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贵翔,男,1964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任甘肃政
法学院教师,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任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2001年5月
至2007年10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
教授。现任龙芯中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4月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晖,男,1960年4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研究生
学历,硕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
主任、CPA教研室主任、青年教师指导室主任,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督导组副
组长、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龙芯中
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
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鹰彪,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副教授,本科学历,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至今,历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党总支副
书记,副教授;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浙江财经学院
审计室主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
教授,兼任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8月至2021年9月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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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黎瑛,女,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浙江财
政学校教师,浙江师范大学教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同时兼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董事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
 姓名                      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会议
马贵翔     是       9        9        0         0       否          4
  吴晖     是       9        9        0         0       否          4
杨鹰彪     是       6        6        0         0       否          4
傅黎瑛     是       3        3        0         0       否          4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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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
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
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
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2021年9月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叶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
要求。
    (五)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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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2,989,392.13元。公司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
本203,280,000.00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发 现 金 红利 1 元( 含 税 ) , 共计 分 配
20,328,00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为264,264,000股。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
民币30,993,317.44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 引第 7 号—— 回购股 份》第八 条规定 ,视 同现金红 利
30,993,317.44元。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盈利能
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较高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
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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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贵翔、吴晖、傅黎瑛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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