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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5 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
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6 号),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允许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
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和解释第 16 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 15 号和第 16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对于解释第 16 号涉及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可以选择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从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选择从发布年度即 2022 年
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