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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2023-08-30  

                        公司代码:603316                            公司简称:诚邦股份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诚邦股份           60331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叶帆                         余书标
              电话             0571-87832006                0571-87832006
            办公地址           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电子信箱           ir@cbgfcn.com                ir@cbgfc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947,238,096.40         3,011,752,842.16                    -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9,818,074.48          856,569,328.08                  -1.9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22,283,573.50          450,007,227.81                 -5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51,253.60             6,717,764.90               -34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839,473.55             3,014,856.68               -69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3,073.29          -176,303,573.63                103.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                        0.73    减少2.7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30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3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方利强               境内自然人         34.62     91,485,422                质押     41,000,000
李敏                 境内自然人         13.69     36,179,000                无
张琼芳               境内自然人          1.89      4,986,200                无
夏太根               境内自然人          0.76      2,020,400                无
沈渊博               境内自然人          0.64      1,693,550                无
张庆生               境内自然人          0.53      1,407,000                无
周爽                 境内自然人           0.5      1,331,900                无
王淑文               境内自然人          0.49      1,307,760                无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0.49      1,295,630                无
叶帆                 境内自然人          0.49      1,294,80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自然人股东李敏为方利强之配偶,方利强和李敏分
明                                     别持有公司 34.62%和 13.69%的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