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4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4 人,董事潘鼎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唐林才出席并表决,
董事王德瑞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陈景庚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礼亚主持。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二级
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条件,公司具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发行
二级资本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及
相关授权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耀明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苏商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事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
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苏商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授信。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
容。
四、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