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 6 月 20 日,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稳 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6 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 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374 万元。2019 年 7 月 5 日该方案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20 年 1 月 5 日,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3,098,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累计增持金额 1617.02 万元。 1 截至 2020 年 1 月 5 日,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届满,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1)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亨通集团”)、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通集团”)、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亚实业”);2)时任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魏礼亚先生、庄颖杰先生、张亚勤女士、孟庆华先生、尹宪 柱先生、唐林才先生、马耀明先生、潘鼎先生、陈志明先生、丁国英女士; 3)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戴童毅先生、王春良先生、王明华先生、黄迅先 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亨通集团持有公 司 124,239,048 股,持股比例为 6.89%;新恒通集团持有公司 122,730,716 股,持股比例为 6.81%;环亚实业持有公司 106,371,515 股,持股比例 为 5.90%;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 4,292,237 股,持股比例为 0.2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 2 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20 年 1 月 5 日),上 述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98,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累计增持金额 1617.02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 4.95 元/股至 5.55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主体名称 (股) (股) (万元) 董事长魏礼亚 0 36,000 19.30 董事、行长庄颖杰 457,600 476,409 240.91 董事、副行长张亚勤 563,213 51,800 26.22 董事孟庆华 177,285 40,000 19.96 董事尹宪柱 0 36,010 17.96 董事唐林才 771,854 9,500 5.03 董事马耀明 0 5,800 3.05 董事潘鼎 0 10,000 4.99 董事陈志明 0 10,000 5.24 董事丁国英 0 3,900 2.10 副行长戴童毅 715,000 50,000 27.75 副行长王春良 715,000 51,100 26.02 3 副行长王明华 715,000 53,000 26.24 副行长黄迅 177,285 44,000 22.2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24,239,048 720,000 380.16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2,730,716 802,400 419.98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106,371,515 699,000 369.91 合计 357,633,516 3,098,919 1617.02 本次增持后,亨通集团持有公司 124,959,048 股,持股比例为 6.93%; 新恒通集团持有公司 123,533,116 股,持股比例为 6.85%;环亚实业持 有公司 107,070,515 股,持股比例为 5.94%;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 5,169,756 股,持股比例为 0.29%。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 期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实施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苏州农商银行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 4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