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6
       转债代码:113516          转债简称:苏农转债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 年 8 月 2 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公开发行

的 2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苏农转债。
    3、债券代码:113516。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5、可转债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18 年 8 月 20 日。
    7、发行规模:25 亿元。

    8、发行数量:2,500 万张。
    9、债券期限:发行之日起 6 年(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10、转股起止日期: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11、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2、可转债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
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
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
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3、最新转股价格:5.37 元/股。
       14、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5、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6、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0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 1.0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 年 8 月 2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苏农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公司将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
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
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1.00 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0.80 元

(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
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可转债实际
派发金额为 1.00 元。

    3、其它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它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联系人:沈佳俊
   联系电话:0512-63969870

   传真:0512-6396877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联系人:唐逸凡、沙伟

   联系电话:025-83387689
   传真:025-8338771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