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2022-04-28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修订依据
标题: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标题: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据实调整
第一条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完善法人治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
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 据实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 第三条 监事会成员为9人,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
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 不应低于三分之一。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 与章程要求
东大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 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外部监事在本行累计任职 保持一致
序选举、罢免和更换。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不得超过6年。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
(二)要求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正;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
(四)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对本行的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与章程要求
稽核工作; (七)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保持一致
(六)对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八)发现本行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本行承担;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九)监督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 (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十一)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十二)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稽核部门的
工作;
(十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六条 监事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工
(三)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作指引》第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十二条
(五)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监事会会
议:
(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三)全体外部监事提议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召集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提议人应当向监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
并主持临时监事会会议: 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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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3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全体外部监事提议时。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行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
交。监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
补充。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
第十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
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 据实调整
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送达全体监事。
送达。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审议本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二)对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意见,包括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 (一)审议本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对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配方案等; (二)对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意见,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
(三)对本行风险管理的监督意见; (三)对本行风险管理的监督意见; 《监事会工
(四)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意见; (四)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意见; 作指引》
(五)对本行内控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五)对本行内控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六)本行内部稽核部门的稽核报告; (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需要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意见。
(七)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需要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据实调整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