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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
        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一)吸收公众存款;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                                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根据国家
        (五)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五)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市场监管
        务;                                务;
                                                                              总局经营
 1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范围库分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
                                                                              类标准进
        (七)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行调整。
        (八)从事同业拆借;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提供保管箱服务;              (九)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外汇存款;                    (十)外汇存款;
        (十一)外汇贷款;                  (十一)外汇贷款;
        (十二)外汇汇款;                  (十二)外汇汇款;
        (十三)外币兑换;                  (十三)外币兑换;
        (十四)结汇、售汇;                (十四)结汇、售汇;
        (十五)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十五)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                                务;
                                          1/4
    (十六)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十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十七)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    (十七)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
    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十条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   第六十条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
    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    根据省联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社相关指
    (七)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导意见,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结合公司
    (八)对本行上市或发行本行债券    (八)对本行上市或发行本行债券    发展实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际,删除
2   (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    第十四、
    清算或者变更本行形式等事项作出    清算或者变更本行形式等事项作出    十六款,
    决议;                            决议;                            在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审议批准股东    (十)修改本章程,审议批准股东    第一百三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三条中
    (十一)对本行聘请、解聘为本行    (十一)对本行聘请、解聘为本行    予以明
    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    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    确。
    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六十一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六十一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
    保,是指除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业务    保,是指除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业务
    以外的,由本行为第三方出具的、    以外的,由本行为第三方出具的、
    需承担风险的担保行为,下同);    需承担风险的担保行为,下同);
    (十三)审议批准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批准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除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另    (十四)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的
    有规定外,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占本    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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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对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购置与     (十五)审议批准本行变更募集资
    处置事项;                         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的     (十六)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
    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
    (十六)审议批准单笔或一年内累     股份作出决议;
    计捐赠金额(含现金、实物或其他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可捐赠资产形式)占本行最近一期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的捐赠;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本行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
    员工持股计划;
    (十九)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
    股份作出决议;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资
                                       产处置与核销、对外捐赠等事项,按
                                       以下标准执行:
                                            股权投资,董事会审议决定单笔
                                       投资额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
                                       有者权益 5%(不含)以下的交易;单
                                       笔投资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所有者权益 5%(含)的交易或在连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职权由董事    续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投资对象的累
    会集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   计投资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根据省联
    权不得授予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   的所有者权益 5%(含)的交易,由董 社相关指
    或个人行使。某些具体决策事项确有   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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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授权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决议的                                     结合公司
    方式依法进行。授权应当一事一授,       固定资产投资,董事会审议决定 发展实际
    不得将董事会职权笼统或永久授予     本行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 修订。
    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计的所有者权益 5%(不含)以下的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单笔金额在本行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5%(含)
                                       以上的、或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与同
                                       一交易对象的累计交易金额在本行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5%
                                       (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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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和损失核销,董事会审
                                 议决定单笔(单户)或单批次金额在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10%(不含)以下的资产处置、损失
                                 核销(本金)和不良贷款(本金)转
                                 让事项;单笔(单户)或单批次金额
                                 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
                                 益 10%(含)以上的资产处置、损失
                                 核销(本金)和不良贷款(本金)转
                                 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
                                 东大会批准。

                                     对外捐赠,董事会审议决定本行
                                 单笔或一年内累计捐赠金额(含现
                                 金、实物或其他可捐赠资产形式)占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5%(不
                                 含)以下的捐赠;单笔或一年内累计
                                 捐赠金额(含现金、实物或其他可捐
                                 赠资产形式)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利润 5%(含)以上的捐赠,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不得授予
                                 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某些具体决策事项确有必要授权的,
                                 应当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依法进
                                 行。授权应当一事一授,不得将董事
                                 会职权笼统或永久授予其他机构或
                                 个人行使。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述修订内容还需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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