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19-08-27
苏州龙杰 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
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龙杰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虞卫民 肖波 罗正英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