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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龙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8-24  

                        苏州龙杰                                                      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
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
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冯晓东、梁俪琼、陈达俊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