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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7-06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持有
宏辉果蔬股份15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1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
至本公告日,陈树龙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13,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8%,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即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502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281%,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陈树龙先生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7%。截至
本公告日,陈树龙先生已完成此前公布的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
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减持数量不
超过3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28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限为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期限为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陈树龙先
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见下表: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总股本的比例

    陈树龙        2017 年 12 月 18 日     37,000     22.20-22.59        0.0277%

    减持后,陈树龙先生持股情况见下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减持前持有数量                         减持后持有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                                 (股)
                                        比例                               比例

 陈树龙         150,008            0.1125%             113,008           0.0847%

    (二)陈树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结果(包括减持期间和减持价格)符
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陈树龙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他们的一致行动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树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