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8-07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18年10月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
价格 9.3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488,500 元,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 38,391,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097,500 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 2016 年 11 月 2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1.2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2、2018-0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已累计投资 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数额 进度
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
1 9,041.10 6,021.09 66.60%
设项目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
2 7,967.82 88.06 1.11%
建项目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
3 7,137.71 4,874.53 68.29%
设项目
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
4 3,063.12 99.66 3.25%
项目
合计 27,209.75 11,083.34 40.73%
截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2,880.64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1.2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
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