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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9-022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持股 5%以上股东陈雁升先生持股
                14,625,8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陈雁升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460,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截至公告日,陈雁升先生持股
                11,164,9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44%。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雁升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陈雁升              5%以上非第一     14,625,834         8.44% IPO 前取得:14,625,834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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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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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陈雁升            3,460,850    2.00% 2019/1/10~    集中竞        16.43-     60,862,652.32 已完成     11,164,984      6.44%
                                       2019/4/22    价交易        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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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陈雁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结果(包括减持期间和减持价格)符合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承诺。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陈雁升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他们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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