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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0-02-26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1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发行人”或“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
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
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
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
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
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2020
年3月2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
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32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32亿元,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96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
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
算。
    (八)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发行方案要点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 号”文核准。本次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33,2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320,000 张(332,000 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73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宏辉果蔬现有 A 股总股本 225,361,5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225,361,500
股,有限售股为 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
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331,957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原 A 股
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2 亿元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32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96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
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754336”,申购简称为“宏辉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可转债上市首日
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宏辉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5”。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73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753336”,配售简称为“宏辉配债”。
    (2)认购 1 手“宏辉配债”的认购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
限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数量获配宏辉转债。请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于股权
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宏辉配债”
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投资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不接受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进行优先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4、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
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2、申购代码为“754336”,申购简称为“宏辉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
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3、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
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
资者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
中签号码认购 1 手。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
承销商包销。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
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包销基数为 3.32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
最大包销金额为 9,96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 13 号
   电话:0754-88802291
   联系人:陈树龙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 239 号
   电话:021-5403420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