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3-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A 股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宏辉果蔬使用自有资金对部
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4 号)核准,宏辉果蔬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不超过 33,35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488,5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4,029,000 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286,459,5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4,36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097,50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 号”的《验资报告》。宏辉果蔬股票已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9,041.10

    2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                                7,967.82
    3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7,137.71

    4        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063.12

                            合计                                              27,209.7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586,101.98 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3,8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加上扣除手续
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4,510,497.99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3,756,896.01 元。与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 3,756,896.01 元一致。

     三、募集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原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追加投资金
        投资项目
                           金额               资总额             额             额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
                             7,967.82             7,967.82      12,667.82      4,700.00
 地扩建项目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
                             7,137.71             7,137.71      12,137.71      5,000.00
 地建设项目

                                   合计                                        9,700.00


    本次追加的投资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等工程建设费用组成,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4,700.00 万元,广州果蔬
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5,000.00 万元,合计 9,700.00 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1、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系该项目由于原材料、施工等价
格上涨,导致实际投资总额增加。该项目在 2011 年投资备案,时间较早,投资估
算系根据当时的造价标准、人工和物料价格水平做出,单位造价费用估算偏低,
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市场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上涨,施工工程较原预计投
入增加约 4,700 万元。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项目建设进度,将该项目
的投资总额调增至 12,667.82 万元。

    2、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系该项目由于原材料、施工等价
格上涨,根据政策要求增设人防工程以及现场土质因素等原因,导致实际投资总
额增加。具体原因如下:

    (1)材料、施工等价格上涨,增设人防工程。该项目在 2012 年投资备案,
时间较早,投资估算系根据当时的造价标准、人工和物料价格水平做出,单位造
价费用估算偏低,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市场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上涨。
同时,该项目原设计中未考虑人防工程建设,在后续规划审批中,人防部门要求
增设人防地下室。因此,该项目投资预算上涨较多,其中施工及土方平整工程较
原预计投入增加约 3,200 万元。

    (2)土质因素。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土质因素,原设计采用的预制混凝土
管桩、地基底板基础无法满足承载力要求,经质监、设计、监理、勘察、建设等
单位商讨后决定改用人工复合地基 CFG 桩(混凝土挖旋桩),增加工程造价约 300
万元。同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需对工程存在的土洞、溶洞进行灌浆加固
处理,由此增加工程造价约 1,500 万元。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项目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增至
12,137.71 万元。

     四、追加投资后的效益影响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对
效益测算影响如下:
                                项目                  原测算结果   预算增加后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3.25%       11.57%
上海果蔬加工配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4.41 年     6.64 年
送基地扩建项目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5.43 年     9.10 年

广州果蔬加工配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6.21%       10.18%

送基地建设项目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4.02 年     6.36 年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4.60 年       8.74 年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在
投资增加后,项目投入大于原预计投入,测算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出现下降,
投资回收期有所延长。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契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追加投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
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9,700 万元对“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
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适当
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的长
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
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
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
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宏辉果蔬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调整已
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