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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2-1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
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宏辉果蔬”)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对宏辉果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 号文核准,宏辉果蔬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3,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32,000,00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252,695.01 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20)0004 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金额

 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23,300.00            10,290.73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             9,900.00
                 合计                         33,200.00            20,190.73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9,398.34 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8,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