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 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 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作出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制度中明 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 任追究制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