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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辉果蔬: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3-28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度
 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姚明安先生、非独
 立董事黄暕先生、独立董事蔡飙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
 资格的姚明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相
 关规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审议结果
                          1、关于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第四届第十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月 14 日     一次会议
                          5、关于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4    第四届第十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月 27 日     二次会议
2022 年 8    第四届第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三次会议
2022 年 10   第四届第十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月 27 日     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和指引,在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的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履行职责,在公司审计与风
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细致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表示认可,
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独立性强,专业水
准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意见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4、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
议或意见。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等沟通方式
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审计工
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初期,
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年审会计师
就年度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及重要会计问题和
重点审计领域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等事
项再次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在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认真审阅议案和资料,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
法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审查监督作用,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积
极沟通等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内外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交流,恪
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审查职能,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