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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安林                 魏剑鸿              范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