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灿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文灿股份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 号)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发行结果,文灿
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8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8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360.2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78,639.7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文灿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22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
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
1 61,135.60 50,742.00
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
2 19,183.00 17,135.00
智能制造项目
3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 10,854.50 9,553.00
4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2,570.00 2,570.00
合计 93,743.10 80,000.00
公司不存在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研究决定,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
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6 月调整至 2023 年 6 月,调整
的原因如下: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 2021 年 6
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投入金额 8.00
万元,投入进度 0.3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
为控制投资风险,审慎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咨询、论证,导致“文
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文灿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