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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文灿”)和江
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为广东文灿和
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合计 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广东文灿提供担保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为广东文灿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及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1/5
公告》、《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2021 年度
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文灿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
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为江苏文灿提供担保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
书”),为江苏文灿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
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
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文灿
    1、名称: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白岗社区和顺大道 125 号 B 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
                                     2/5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8、广东文灿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028.48

 负债总额                                                                 29,433.00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336.37

 净资产                                                                   13,595.48


    (二)江苏文灿
    1、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 930 号
    6、经营范围:汽车用压铸件、摩托车用压铸件、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8、江苏文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121.59                          60,809.63

负债总额                                 60,883.44                          50,9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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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总额                            2,803.10                 2,992.00

流动负债总额                            6,283.75                11,970.05

净资产                                 13,238.15                 9,878.8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广东文灿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
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为江苏文灿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
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文灿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相关费用。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广东文灿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及为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
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全
资子公司,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
                                   4/5
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为江苏文灿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及与部分应付账款(百
炼集团应付给其供应商的相关款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
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
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
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
民币 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89,745.7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7%;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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