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关于修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
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
发行股票的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种类和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
发行方式和
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 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
发行时间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 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
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
发行对象及 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认购方式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 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
定价基准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
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日、发行价 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格及定价原 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
则 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认
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
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
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
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照公司截至
股本的 30%;按照公司截至 2022 年 9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63,524,111 股计算,
263,526,408 股计算,即本次向特定对
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9,057,922
79,057,233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
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
发行数量 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
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董事会
协商确定。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
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
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
注销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引起公司股
可转债转股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事
份变动的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
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依法做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限售期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实质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