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灿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文灿股份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
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
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2022年12 截至2022年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金投资总额 月31日累计投 12月31日投
号
总额 [注1] 入金额 入进度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1 2,570.00 269.61 269.61 100.00%
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
2 50,742.00 44,043.48 40,745.55 92.51%
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
3 15,774.79 15,774.79 9,366.28 59.37%
加工智能制造项目
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
4 - 16,288.00 13,340.71 81.91%
件加工中心
1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
5 9,553.00 -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
6 - 2,398.89 491.30 20.48%
化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78,639.79 78,774.77[注2] 64,213.44 81.52%
注 1:公司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和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后,原募投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
心及信息化项目”和“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终止实施。
注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即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原
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净额134.98万元所致。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及影响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是 2023 年 1 月,该项目的实施主要系扩大产能规模,巩固公司在汽
车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新能源汽车电机壳
体及底盘等产品,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满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的多样需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
制造项目”投入金额 40,745.55 万元,投入进度为 92.5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主要系:一方面,该项目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技术与原有高压铸造工艺不同,旨
在提高公司低压铸造及重力铸造产能,该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2020 年开始进行厂房改扩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项目生产能力,公司对厂房
改扩建方案进行了多次优化,目前部分厂房工程仍在建设中,故造成相关生产线
的建设和设备的选型周期有所延长;另一方面,因 2020 年以来受国内经济增速
下行、物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该项目的设备购置、物流运输、安装进
度、施工人员流动等方面均受到影响,项目建设推进有所放缓,因此延长了项目
建设时间。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实施情况,经公司谨慎决定,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 月调整至 2024 年 7 月。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
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披露。
三、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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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继续
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尽快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完成。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能源汽车电机壳
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月
调整至2024年7月。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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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星明 李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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