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顺石油: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5-2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第二届审计
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成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职工作,现就
2019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召集人,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黄飙以及非独立董事龙小珍三位成员组成。审委会全部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及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

   1.       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019 年 03 月 20 日)

                                      1.《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19 年 04 月 07 日)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
                                      1.《关于 2019 年 1 季度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3.       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确认实施新的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9 年 05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

   4.      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019 年 07 月 30 日)



    三、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 审委会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切实履行
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 1 季度审阅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
错漏。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政策而引起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审委会予以认可。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 年 04 月 0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委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委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进展汇
报,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19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公司各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 总体评价
    审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度的
各项审计报告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等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了公司规范、健康的
运作机制,同时切实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2020 年度我们将继
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和持续地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和有效提升,促进
公司稳健运行、规范运作。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