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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1 年度内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历次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相关意见,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现在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23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
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王林先生、黄飙先生和邓中华先
生;经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徐莉萍女士、何海龙先生和邓
小毛先生。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林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 年 5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70 年起先后在怀化芷江县小学、芷江县教育局、长沙望城县一中、长
沙职业技术专科学校、长沙学院、湖南雅泰国际广告公司、湖南王林管理顾问公
司、长沙康萨坦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
究中心任教和任职,曾任老百姓大药房全国连锁机构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
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潇湘牡
丹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正和岛首席经济学家、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顾问、大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民进中央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湖南省文物局顾问、怀化市、常德
市、张家界市、株洲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凤凰、芷江、石门、炎陵、永江、洪
江县委经济顾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三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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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飙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9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1989 年起先后在湖南省进出总公司任销售员,在浙江广厦北京置业公
司任副总经理,在庄胜集团武汉分部任总经理助理,在湖南博凯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任董事长,在湖南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顺美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正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中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 4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89 年至 1996 年在益阳职业技术学
院(原益阳供销学校)任教师;1996 年至今,在长沙学院任教授;湖南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曾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兼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
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
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莉萍,女,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会计学教授。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产权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
任,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长沙
市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现任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致公党财金委
员会副主任。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华银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1 年 11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海龙,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职称。1993 年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编
辑部主任;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小毛,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律师。1991 年至 1993 年在株洲市东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3 年至 2000

                                   2
年在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2000 年至 2001 年在湖南银联律师事
务所任律师;2001 年至 2003 年在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任律师、证券业务部
主任;2003 年至 2007 年在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律师、证券业务部主任;
2007 年至 2018 年在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18 年至今在上海
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出席上述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

              应参加董事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大会
                   会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王林           5         5           0       0          3

      黄飙           5         5           0       0          3

     邓中华          5         5           0       0          3

    第三届董事会

     徐莉萍          1         1           0       0          0

     何海龙          1         1           0       0          0

     邓小毛          1         1           0       0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前,都做到了仔细审阅董事
会议案的相关材料,充分了解各项议案的情况。并且在会议上以审慎负责、积极
认真的态度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这一年,我们继续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任期期间
均亲自参加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于对公司和股东的负责,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对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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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
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 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购买理财的情况在董事会前进行审议和分析,同时对
全年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和查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低、安全
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公司财务部严格依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理财
额度和期限内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阅读和分析,认
为公司制定和执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域、规模的薪酬水平的内化。同时,我们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前述人员个人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 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对
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工作。
    (五)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 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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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2021 年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合法且有效地运作,保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四、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对公司经营规划、内部控制、董监高薪酬等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按
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充分运用各自专业知识,
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
极作用。
    五、 其他事项
    (一)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新的一年公司顺利开启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新征程,我们将一如既
往地做好各项独立董事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活动,特别在专门委员会中起
好召集及参与推动作用,为公司和股东利益切实提升自身的服务及督导职能。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林、邓中华、黄飙
                                                  徐莉萍、何海龙、邓小毛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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