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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5-2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为 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 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

的内容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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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大厦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 12 名,所持股份总数 128,518,336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1193%,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现场会议的会议登记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授

权委托书等文件,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9

人,所持股份总数 127,657,836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230%。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资格。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所持股份总数 860,50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63%。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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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股东符合资格。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公司按照《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宣

布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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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3.《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5.《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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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6.《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
                                                                 法律意见书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1.《关于公司申请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2.《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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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3.《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4.《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5.《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7-
                                                                 法律意见书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6.《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7.《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8.《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19.《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20.《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21.《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70,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47,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89.3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8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012%。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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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

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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