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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0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11,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4.36%;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3,38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7.79 元/股,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4 名股东,分
别为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晏喜明、赵尊铭和赵雄。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
共计 111,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6%,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 100,000,000
股增至 133,3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00,00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截

                                    1
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数 133,380,000 股,以此计算转增
后,总股本增加至 173,394,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从 85,840,000 股增加至
111,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因 2020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总股本变
化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因配股、送股等事项而产生股本总数变化。
    注:前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差异系公司十二个月锁定期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14,160,000

股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解除并上市流通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
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顺投资、实际控制人赵忠、晏喜明、赵尊铭及股东赵雄
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锁定期”),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忠、赵雄还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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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
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
相关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
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
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11,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4.36%;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                           通数量         数量
                                                 本比例
  1     湖南和顺投资发展
                              72,371,000          41.74%    72,371,000               0
            有限公司
  2          晏喜明           24,271,000          14.00%    24,271,000               0
  3          赵尊铭           10,400,000           6.00%    10,400,000               0
  4           赵雄             4,550,000           2.62%       4,550,000             0
           合计              111,592,000          64.36% 111,592,000                 0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1,592,000          -111,592,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1,802,000           111,592,000          173,394,000

                                           3
       股份合计            173,394,000               0        173,394,000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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