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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世缘: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变更说明公告2022-08-01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变更说明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世缘”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与国资部门预沟通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20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内容

做了变更,并相应变更《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问题

    《激励计划(草案变更)》及其摘要删除预留相关内容,不再设置预留。

    二、激励对象人数

    变更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360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变更后: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34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三、激励总量及个量分配情况

    变更前: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5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总股本 125450.00 万股的 0.996%。其中首次授予 1100 万份,约占本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 125450.00 万股的 0.877%;预留 150 万份,约占本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 125450.00 万股的 0.1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

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方志华             副总经理        24         1.92%        0.019%

    胡跃吾             副总经理        24         1.92%        0.019%
    李维群             副总经理        24         1.92%        0.019%
    陈玖权            总经理助理       8          0.64%       0.0064%
    周永和            总经理助理       8          0.64%       0.0064%
      其他人员不超过 355 人           1012        80.96%       0.807%
    首次授予合计不超过 360 人         1100         88%         0.877%
               预留                   150          12%         0.119%
               合计                   1250       100.00%       0.996%

    变更后: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7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总股本 125450.00 万股的 0.61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

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数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顾祥悦       1        总经理         21         2.73%        0.017%
   鲁正波       1            董事      16.8        2.18%        0.013%
   方志华       1       副总经理       16.8        2.18%        0.013%
   胡跃吾       1       副总经理       16.8        2.18%        0.013%
   李维群       1       副总经理       16.8        2.18%        0.013%
   陈玖权       1       副总经理       16.8        2.18%        0.013%
   周永和       1       副总经理       16.8        2.18%        0.013%
  其他人员       不超过 338 人        648.2        84.18%       0.517%
                      合计             770        100.00%       0.614%

    四、行权价格
    变更前: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06元/份。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4.本计划草案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三、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

情况的摘要。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4.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变更后: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6.24元/份。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变更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2.本计划草案变更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3.本计划草案变更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4.本计划草案变更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5.行权价格不得低于 29.06 元/份,也不得低于公司回购用于本次激励股份的

平均成本价(56.24 元/股)。
     五、有效期

     变更前: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变更后: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股份来源

     变更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

     变更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已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或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七、授予考核

     变更前: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2018 年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9%,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50 分位值,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5%。
    注: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同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下的“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

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下同。

     变更后: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以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15%;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5%,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50 分位值,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

于 95%。
    注: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同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下的“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

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下同。


     八、解除限售考核

     变更前:

     1.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2 年,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包含预留):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同时,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公司2018年度在
   第一个行   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权期     2、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9.7%,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
              分位值,同时不低于公司2018年度在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3、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同时,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公司2018年度在
   第二个行   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权期     2、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
              分位值,同时不低于公司2018年度在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3、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同时,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公司2018年度
   第三个行   在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2、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
     权期
              分位值,同时不低于公司2018年度在白酒上市企业所处分位值;
              3、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变更后:

     1.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行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同行业
     权期     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3.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
             位值;
             4.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1.3%,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
  第二个行
             长率不低于32.3%,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权期
             3.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
             位值;
             4.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6%,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
  第三个行
             长率不低于52.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权期     3.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
             位值;
             4.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九、股份支付费用

       变更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公司测算得出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4.528 元。具体参数选取如

下:

    1.标的股价:28.77 元(假设授予日收盘价格 28.77 元/股)

    2.有效期为:4 年

    3.历史波动率:16.5128%(采用上证指数最近四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6901%(采用四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
认。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 2020 年 7 月授予股票期权,则 2020 年—2024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

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期权份   期权成本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额(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100        4980.50     933.84    1867.69    1369.64     622.56     186.77

    变更后: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3.77 元(假设授予日收盘价格 43.77 元/股)

    2.有效期为:3.5 年

    3.历史波动率:18.23%(采用同期上证指数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32%(采用同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

认。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 2022 年 10 月授予股票期权,则 2022 年—2026 年股票期权成本

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期权份额    期权成本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70         2469.94     231.56     926.23     802.73     370.49     138.93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
更)》及其摘要、《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中的相关内容已按照上述变更内容同步做出变

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