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0-11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本次调整已取
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且公
司授予业绩考核已达标,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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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7.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营销、技
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
持续发展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8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56.24 元/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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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 刘加荣 颜云霞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