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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时尚: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2018-094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东方时尚驾驶学
   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653,0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730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贺艳洁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徐雄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贺艳洁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653,0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653,0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关于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
     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员
1                 42,033,3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
    股份有限公
2   司第二期员 42,033,3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君、邓晓萌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中国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