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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时尚: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18-129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1、本次回购相关议案已经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2018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
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对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
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对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回购股
份的期限进行了调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用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 12 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0 日,每个工作日的 9:30—11:30、13:
00—17:00。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
   联系人:贺艳洁
   联系电话:010-53223377
   传真号码:010-61220996
   邮箱:dfss@dfss.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
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