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股
份回购条款的修订事项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以下修改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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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至(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条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议。
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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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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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 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变更公司形式; 变更公司形式;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七)公司的分红政策;
(八)公司的分红政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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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和解散方案; 式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交易等事项;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置;
交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置;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惩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十一)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标准预案;
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度;
标准预案;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案;
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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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时尚公司章程
(2019 年 2 月)》。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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