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国信证券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时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安胜 联系电话:0755-82133112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公司”或“发行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东方时尚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
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各项规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章制度的设计、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核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查,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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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制度) 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行。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是,保荐机构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下滑专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本所规定报送 现场检查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并
于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报送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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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备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关联方信
息披露错误问题;公司已发布更正公告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及修订后半年度报告,对相关内容进行
了更正。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受 2020 年 1 月起全国大范围出现新冠
病毒疫情和 2020 年 6 月北京地区的疫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情反复等情况影响,公司 2020 年业绩
出现下滑,其中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
降超 50%。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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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3)培训内容 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中,将与北京桐隆汽车销
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
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
汽车”)的房屋租赁业务作为
1.信息披露 行了更正,并披露了修
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公司认
订后的 2020 年半年度报
为半年报披露事项为披露错
告。
误,桐隆汽车不属于公司关联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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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公司将与北京桐隆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 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
车”)的房屋租赁业务作为关 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
6.关联交易 联交易,并在 2020 年半年度 行了更正,并披露了修
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司认为 订后的 2020 年半年度报
半年报披露存在错误,桐隆汽 告。
车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7.对外担保 无 无
8.对外投资 无 无
9.股权变动 无 无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案案由发生于公司收
荆州东方时尚收到荆州市中 购荆州市晶崴机动车驾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 驶员考训有限公司(荆
书》(2017)鄂 10 民初 50 号), 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
11.重大诉讼
原告周亚(债权人)称其分别 限公司前身)股权之前,
于 2013 年 9 月、2013 年 11 月 涉及本次诉讼的相关股
和 2014 年 1 月分三次共借款 东已经向东方时尚承
4,500 万元给被告荆州晶崴国 诺,就上述涉及诉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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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债务 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
人),由共同被告荆州东方时 承诺方将连带及不可撤
尚提供担保(担保方)。被告到 销地承担全部责任,包
期未还款,原告提起诉讼,要 括但不限于清偿所有争
求被告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 议或涉诉款项,确保东
为 8,213.67 万元,要求担保方 方时尚及荆州东方时尚
承担担保责任。 不会受任何经济、合作
和商誉上的损失。截至
2019 年 6 月,该案件二审已审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该
结,二审判决荆州东方时尚作
案件尚处于再审审理
为担保方对荆州晶崴大酒店
中。
投资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 年 7 月,因不服湖北省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
荆州东方时尚及其他相关方
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再审申请。8 月,湖北省高级
人民法院对于本案进行立案。
12.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受 2020 年 1 月起全国大范围
13.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出现新冠病毒疫情和 2020 年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6 月北京地区的疫情反复等情
向好,公司经营情况有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影响,公司 2020 年业绩出
望得到改善。
况) 现下滑,其中营业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超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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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
是 不适用
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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