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东方时尚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转股代码:191575 转股简称:东时转股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
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并于近日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
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招商
证券承继,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招商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招商证券指派任强伟、谢丹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
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介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简历:
任强伟先生:保荐代表人,工学硕士。曾主持和参与涪陵榨菜、韩建河山、
濮耐股份、福晶科技等 IPO 项目,苏宁云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三友化工、
江中药业、凌钢股份、岳阳林纸公司债项目,涪陵榨菜收购惠通食业等项目。
谢丹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主持和参与中贝通信、华通热力、
金一文化、乾景园林等 IPO 项目;苏宁云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恒集团
非公开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