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0-01-06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交易对手白向峰、刘优和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连云港劲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公告日
(2020 年 1 月 6 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证
综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
告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5.97 元,公
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5.68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5.11%。同期,上证综指(代码:
000001.SH)涨幅为 6.36%,家具制造指数(代码:883118.WI)涨幅为 12.42%。
扣除上证综指、家具制造指数的影响后,公司股价涨幅分别为:-1.25%、-7.31%。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
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5 日